建新矿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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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9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9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01 日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情况紧急,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30日以电话
及邮件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董事杜俊
魁先生、刘榕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赵威先生、王志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威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因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12月20日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3个月内)披露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
号楼3层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召
开会议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公告编号:2017-05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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