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超声电子
摘要: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东汕头超声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上述业务。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业 李映照 沈忆勇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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