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新材: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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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2516 证券简称:罗曼新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重庆罗曼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832516 证券简称:罗曼新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重庆罗曼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重庆罗曼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罗曼新材
股票代码:83251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盛浩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
栋2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罗曼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1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盛浩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梁钊选、牟元全
罗曼新材、挂牌公司、
指 重庆罗曼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盛浩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
30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东梁钊选、牟元全共计
2,200,000股股票。
重庆罗曼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深圳盛浩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浩荣)” 成立于2016
年04月12日,公司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DAE2H2P;住
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朱和翠;营业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情况如下:
信息披 占罗曼新 所持股份 股东持股变动达 权益
露义务 股份名称 股份 股份数量 材已发行 性质及性 到规定比例的日 变动
人名称 种类 (股) 股份比例 质变动情 期 方式
(%) 况
盛浩荣 罗曼新材 人民币 6,256,000 16.91 无限售条 2017年11月30日 协议
普通股 件流通股 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盛浩荣于2017年11月30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东梁钊选、牟元全共计
2,200,000股股票。
盛浩荣拟收购罗曼新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与转让方按约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交割。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罗曼新材于2015年5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盛浩荣持有公司
4,056,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7%。截至2017年11月 30
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盛浩荣持有公司6,256,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9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股票交易。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转让前情况 转让后情况
信息披 直接 转让
露义务 直接持股 持股 股份 受让股份 权益变动达到5%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
人 数量(股) 比例 数 数量(股) 整数倍的日期 量(股) 股比例
(%)量 (%)
盛浩荣 4,056,000 10.97 - 2,200,000 2017年11月30日 6,256,000 16.91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罗曼新材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盛浩荣与牟元全、梁钊选、石杰才、陈普红、李厚若于2017年11月2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共同约定,牟元全、梁钊选、石杰才、陈普红、李厚若等五人将持有的罗曼新材15,054,000股股票,以1.3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盛浩荣,转让完成后,盛浩荣将持有公司40.70%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盛浩荣(受让方)于2017年11月30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东梁钊选、牟元全(转让方)共计2,200,000股股票。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重庆罗曼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盛浩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30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重庆罗曼耐磨新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云锦路1号
公众公司名称 材料股份有限公 公众公司所在地 12-1
司
股票简称 罗曼新材 股票代码 8325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盛浩荣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名称 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路1号A栋201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公众公司 是□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
前,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056,000股,占公司
股份数量及占公 总股本的10.97%。
众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256,000股,占公司
股份数量及占公 总股本的16.91%。
众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 是□ 否□ 不适用√
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不适用√
公众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是□ 否□ 不适用√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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