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99:新华龙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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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11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11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选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适应公司业务的开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拟将原公司中文名称“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原公司英文名称“JINZHOUNEW CHINADRAGON MOLYCO.,LTD”变更为“JINZHOU JIXIANGMOLYCO., LTD”。
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为:
公司注册名称: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NZHOU NEW CHINA DRAGON MOLY CO., LTD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名称: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NZHOU JIXIANG MOLY CO., LTD
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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