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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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17097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17097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国平、叶理青、李国栋、陈迎、黄伏虎、牛妞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明宇、强欣荣、李婧婧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人员作为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陈明宇、强欣荣、李婧婧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人均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二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国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990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轻工系食品工程
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 7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
(EMBA)学位。曾就职于福建省食品工业公司;1995 年至今先后创办了福建
奥华广告有限公司、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奥美(福建)广告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曾被评为福建省第七届优秀青年企业家及福建省第十届优秀企业家。李国平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目前,李国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133,500股股份,通过福建奥
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35,068,651股股份,通过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控制公司13,5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理青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栋先生系兄弟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叶理青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88年 7
月毕业于福建银行学校,曾就职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叶理青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叶理青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平先生系夫妻关系,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栋先生兄弟之配偶,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李国栋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建省宁德
市第三届人大代表。1993年6月毕业于福建建筑工程专科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
专业;厦门大学高级经理工商管理硕士(EMBA)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自2002年起历任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李国栋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国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00股,通过宁德市柘荣
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平先生系兄弟关系,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理青女士配偶之兄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陈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
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2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获
学士学位;厦门大学会计系在读硕士研究生。2013年1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曾就职于香港集友银行福州分行、香港施马洋酒有限公司福州代表处、康柏电子商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沃尔玛珠江百货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历任福建唐码新奥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福建广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27,8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黄伏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
学位,工商管理专业。曾任福建省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及总经理、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大客户部总经理。黄伏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福建广生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伏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14,0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牛妞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厦
门大学国际新闻系。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培训中心,2011年6月起供职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监。牛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牛妞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牛妞女士持有公司员工持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7,500股,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陈明宇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拥有美国福
坦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0年一次性通过五科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
获取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曾先后担任德勤、安永、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的税务合伙人及多家大型中资企业全球财税及并购业务服务主管合伙人。2012年开始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17年9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客座教授,教授税务管理。
截至目前,陈明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强欣荣女士:1972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4
年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获会计博士学位。2007 年荣获美国怀俄明
大学商学院杰出青年研究奖。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讲师、美国怀俄明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和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副院长。强欣荣女士现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强欣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李婧婧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毕业于
南开大学,获生物技术和工商管理双本科学位;2008 年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
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副总裁。李婧婧女士现任凯朴(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监。
截至目前,李婧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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