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来源:艾比森
摘要: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在公司20层A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在公司20层A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本年度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赵晓 刘广灵 何晴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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