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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64:中电广通关于投资量子导航、量子通信、量子探测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股票代码 : 600764 股票 简称: 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7-072 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量子导航、量子通信、量子探测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股票代码: 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7-07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量子导航、量子通信、量子探测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需求,以项目为牵引, 上市公司联合
中船重工旗下电子信息板块骨干研究所第七一七所、七二二所、七二
四所,以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子导航联合实验室、量子通信联合实
验室、量子探测联合实验室为依托,分别设立量子导航、量子通信、
量子探测技术研究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 交易金额: 协议有效期( 5 年) 内, 公司以自有资金分阶段向
3 个研究所合作项目累计投资额度预计约 3 亿元(即每个研究所约 1
亿元), 根据项目进展和需要经双方协商后再持续给予支持投入。
● 特别风险提示:
1、技术研发风险:虽然合作方在所涉及合作领域的量子技术方
面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及应用基础, 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但是由于量子
技术项目在其所涉及的研发、设计、测试能力等领域有很高的技术要
求, 若部分技术指标由于工况环境或系统集成要求可能无法按计划达
到预期,工程化样机研制可能逾期完成。
2、市场风险: 新技术市场增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同时受国家
相关产业化规划和政府政策导向的影响,可能存在市场在计划期内未
能达到预期规模的风险。
3、 经济效益分析风险:当前预测经济效益数据是基于多方面因
素现状及对未来的假设推算得出,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偏差。技术开
发阶段无法产生经济收益,随着技术成熟和应用落地,将逐渐产生经
济效益。
? 过去 12 个月与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公司向中船重工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电广通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拟出资 12,500 万元与中国船舶重工
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清控通恒新能源科技(固安)
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一嗨瑞吉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设立特
恒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7-069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特
恒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船重工”) 旗下电子信息板块的骨干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一七研究所、 第七二二研究所、 第七二四研究所分别签订:
1、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七研究所共同推进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
子导航联合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
2、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二二研究所共同推进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
子通信联合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
3、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二四研究所共同推进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
子探测联合实验室项目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框架
协议”) 。
公司将分别与七一七所、七二二所、七二四所以中船重工-中国
科大量子导航、量子通信、量子探测联合实验室为依托, 在量子导航、
量子通信、量子探测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等方面开展
合作。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公司与七一七所、七二二所、七二四所的控股股东均为中
船重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七一七所、
七二二所、七二四所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
船重工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与七一七所、七二二所、七二四所的控股股东均为中
船重工,属于关联法人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
( 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 2) 法定代表人: 王振华
( 3) 注册地: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 981 号
( 4) 注册资本: 9325 万元
( 5) 主营业务: 光电对抗技术研究、天文导航技术研究、光学
与光电子学研究、光学技术情报研究、光学计量研究、光电子学计量
研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与研究生培养。
( 6)主要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7)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8)七一七所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均为独立运行。
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
( 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 2) 法定代表人: 张新洪
( 3) 注册地: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 312 号
( 4) 注册资本: 5146 万元
( 5) 主营业务: 通信、电子、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控
制系统、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及软件、综合安防系统、电子测量、
图书情报等技术产品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制造及销售;
主要军、民品重点专业主要有舰船通信设备的研制及生产,机载通信
设备的研制及生产,装甲车通信系统,保密信息安全系统等。
( 6)主要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7)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8)七二二所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均为独立运行。
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
( 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 2) 法定代表人: 杨吟华
( 3) 注册地: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长青街 30 号
( 4) 注册资本: 2728 万元
( 5) 主营业务: 开展信息技术研究和电子系统技术研究,促进
船舶工业发展,电子科学与技术研究,信息与通信技术研究,控制科
学与技术研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机械结构与工艺及技术研究,
电子信息系统工程研究,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仪器仪表及测试系统
工程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雷达与对抗》出版。
( 6)主要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7)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8)七二四所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均为独立运行。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需求, 以项目为牵引, 上市公司联合中
船重工旗下电子信息板块骨干研究所第七一七所、七二二所、七二四
所以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子导航、量子通信、量子探测联合实验室
为依托, 设立专项技术研究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四、 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投资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子技术联合实验室
项目
1、公司与七一七所合作内容:量子导航
为解决在不依赖于卫星导航的情况下,战略性武器平台、特定武
器系统或装备、民用工程化设备或系统,能够具备全空域、全时域无
缝高精度定位导航授时能力的问题; 同时, 为解决我国现有地球重力
场信息应用难以满足现代科学和国防需求的问题,基于多项量子导航
的关键性技术,研制干涉式原子陀螺仪/加速度计、量子重力梯度仪、
量子时间基准、原子自旋陀螺仪的核心部件以及工程化设备,在此基
础上研制和建设基于量子技术的新一代导航系统。
2、公司与七二二所合作内容:量子通信
为解决军政民各行业核心信息传输的绝对安全性保障问题,研制
党政机要系统专用量子通信设备,建设党政机要专用量子示范网,积
极推进产业化的党政量子通信专网建设;开展“星-海-岸”量子保密
通信验证试验,研制军用量子通信设备,结合海军对安全通信的具体
要求,推动量子通信在海军通信系统中的应用,并积极谋划军用量子
通信专网建设;研制城域网/广域网量子通信核心设备,积极参与量
子通信城域网/广域网建设。
3、公司与七二四所合作内容:量子探测
为满足新型军用探测装备的需求,以及对海洋和大气环境探测等
民用需求, 以军用新型雷达系统为牵引,以量子激光雷达、量子激光
测风和宽带微波光子雷达三项技术为基础,研制量子成像雷达、量子
激光雷达、微波光子雷达的关键性技术、核心部件以及工程化设备,
研制适用不同环境、 不同用途的高灵敏度、高精度雷达系统,开展实
用化新型雷达系统建设。
以上合作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时开展,具体项目细节及产业化
方案在后续项目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二) 合作方式
1、 着眼未来量子信息技术和产品发展的趋势,以项目为牵引,
以实验室为依托,根据甲方需求,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专项技术研究项
目,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2、 在项目研制过程中, 对于甲方出资购置的仪器设备,所有权
归属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
3、 项目采用合同制进行滚动投资和分阶段经费管理,项目经费
总体由甲方进行管理,除购置科研设备以外的科研成本费用支出由乙
方进行专项管理,乙方设立专门银行账户,专款专用。协议有效期内,
公司以自有资金分阶段向 3 个研究所合作项目累计投资额度预计约 3
亿元(即每个研究所约 1 亿元), 根据项目进展和需要经双方协商后
再持续给予支持投入。
(三)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合同约定,负责合同经费的拨付、项目执行过程监管
及项目成果验收。
2、 乙方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管理、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
督、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情况、费用使用情况。
3、 基于双方投入所取得的科技成果或专利所有权由双方共享,
知识产权转让及科研成果转化所产生的相关收益由双方按照实际投
入和贡献合理分配,具体项目产业化收益由双方另行约定,任何一方
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泄露。
(四) 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本协议签署后,须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股东大会
批准后方能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
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
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
的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与国内一流水平的量子技术研究及应用单位的深度合
作,快速占领前沿技术的制高点,为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拓展进行技术
积累,进而拥有核心技术和系列化产品,使公司处于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行业领先地位,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战略。
(二)作为中船重工打造的电子信息板块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多
层次、多维度的资源整合,实现与电子信息板块内相关院所的协同创
新,为后续更深度的产融一体化合作奠定基础。
(三)短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会增加,但不会导致
公司业绩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
(四)从技术开发到产业化落地需要一定时间,由于资金持续投
入,公司在短期内财务报表会受到一定影响;从长期而言,产业化落
地后将会为股东带来更多回报,符合股东利益。
六、风险分析
(一) 技术研发风险:虽然合作方在所涉及合作领域的量子技术
方面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及应用基础, 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但是由于量
子技术项目在其所涉及的研发、设计、测试能力等领域有很高的技术
要求, 若部分技术指标由于工况环境或系统集成要求可能无法按计划
达到预期,工程化样机研制可能逾期完成。
(二)市场风险: 新技术市场增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同时受国
家相关产业化规划和政府政策导向的影响,可能存在市场在计划期内
未能达到预期规模的风险。
(三) 经济效益分析风险:当前预测经济效益数据是基于多方面
因素现状及对未来的假设推算得出,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偏差。技术
开发阶段,无法产生经济收益,随着技术成熟和应用落地,将逐渐产
生经济效益。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分别与中船重工第七一七研究所、七二二研究所、
七二四研究所共同推进量子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建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作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九、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电子信息前沿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尝试,是公
司与关联方优势资源的协同合作,有利于上市公司技术创新和进一步
的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由于涉及新技术研究及应
用,存在一定风险;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拟分别与中船重工第七一七所、七二二所、七二四所共同推
进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子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建设,并签署《框架
合作协议》,我们对公司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框架合
作协议》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电子信息前沿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尝试,由
于涉及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存在一定风险,但从长远发展看,有利于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 我们同意
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 公司拟分别与中船重工第七一七所、七二二所、七二四所
共同推进中船重工-中国科大量子导航、量子通信、量子探测三个联
合实验室项目建设,并分别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电子信息前沿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尝
试,是公司与关联方优势资源的协同合作,有利于上市公司技术积累
和进一步的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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