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来源:广弘控股
摘要: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下属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拟续租关联方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下属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拟续租关联方中山农牧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 、
朱列玉 罗其安 郑国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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