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特龙: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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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1452 证券简称:宝特龙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831452 证券简称:宝特龙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汪林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1,35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35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出部分修改,修改部分涉及到现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内容,故公司拟对公司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一并作出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35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业已届满,目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汪林安、程宝庆、陈美芬、崔铮、高卫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汪林安、程宝庆为连任董事,陈美芬、崔铮、高卫军为新任董事。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资格的任职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汪林安、程宝庆、陈美芬、崔铮、高卫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35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业已届满,目前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蔡明件、宁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由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唐浩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资格的任职要求。截至本公告日,蔡明件、宁俐、唐浩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35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公司特制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35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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