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82:海天精工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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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5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5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焕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万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监事童永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副总经理俞鸿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副总经理周路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上述六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王焕卫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万勇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云先生、监事童永红先生、副总经理俞鸿刚先生、副总经理周路方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别拟减持各自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760,000股、920,000股、920,000股、828,000股、644,000股和460,000股(以上拟减持股份数量均包含本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六人合计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53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收到
董事兼总经理王焕卫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万勇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云先生、监事童永红先生、副总经理俞鸿刚先生、副总经理周路方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
王焕卫、赵万勇、陈云、童永红、俞鸿刚、周路方
(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本比例(%)
董事兼总经 首次公开发行股
1 王焕卫 13,800,000 2.64
理 票前取得的股份
董事兼副总 首次公开发行股
2 赵万勇 4,600,000 0.88
经理 票前取得的股份
财务总监兼 首次公开发行股
3 陈云 4,600,000 0.88
董事会秘书 票前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
4 童永红 监事 4,140,000 0.79
票前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
5 俞鸿刚 副总经理 3,220,000 0.62
票前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
6 周路方 副总经理 2,300,000 0.44
票前取得的股份
合计 32,660,000 6.2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王焕卫先生、赵万勇先生、陈云先生、童永
红先生、俞鸿刚先生、周路方先生均未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来源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6,532,000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26%,具体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表:
最高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份来源
数量(股) 本比例(%)
董事兼总经 首次公开发行股
1 王焕卫 2,760,000 0.53
理 票前取得的股份
董事兼副总 首次公开发行股
2 赵万勇 920,000 0.18
经理 票前取得的股份
财务总监兼 首次公开发行股
3 陈云 920,000 0.18
董事会秘书 票前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
4 童永红 监事 828,000 0.16
票前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
5 俞鸿刚 副总经理 644,000 0.12
票前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
6 周路方 副总经理 460,000 0.09
票前取得的股份
合计 6,532,000 1.26
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股份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王焕卫先生、赵万勇先生、陈云先生、童永红先生、俞鸿刚先生、周路方先生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四)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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