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关于为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新华联
摘要: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7-10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7-10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北京”)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同时,新华联置地与华融北京签署《还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华融北京受让公司对新华联置地 100,000万元债权,新华联置地向华融北京支付上述款项,还款宽限期为24个月,重组宽限补偿金率为9%/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华融北京签署《保证协议》,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新华联”)、北京华信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鸿业”)、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金龙”)与华融北京分别就主合同签订《抵押协议》,以其名下房产、在建工程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基地管委会办公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36,346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材;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科技产品开发。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新华联置地资产总额1,218,389.37万元,负债总额1,092,279.25万元,净资产126,110.1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435.78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新华联置地资产总额1,216,065.21万元,负债总额1,101,630.41万元,净资产114,434.81万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675.3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华融北京签署《保证协议》,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庆新华联、华信鸿业、黄山金龙与华融北京分别就主合同签订《抵押协议》,以其名下房产、在建工程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新华联置地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新华联、华信鸿业及黄山金龙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增信保障措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1.61亿元
(未含上述事项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1.61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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