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邦传播:关于修改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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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7580 证券简称:锐邦传播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上海锐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7580 证券简称:锐邦传播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上海锐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锐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七条
原章程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改为: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7-040
三、审批及变更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锐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对为准。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锐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锐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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