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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关于大股东通过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7-074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通过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 进行融资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7-074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通过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

                            进行融资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交易情况概述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集团”)系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永新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城关支行”)签署了《投资通人民币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合同》和《投资通人民币理财产品委托投资权利收购协议》,建行城关支行通过其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5,000 万元,作为委托投资款,交付永新集团对本公司进行投资,获得永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的股权收益权,永新集团拟于建行城关支行支付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满36个月一次性回购上述标的股权收益权,当委托期限未满36个月时,永新集团可以书面形式提前10个工作日向建行城关支行提出提前终止委托受托关系的申请,溢价回购率为5.68%/年。在永新集团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即完成对标的股权收益权的回购,该股权收益权归还永新集团所有。

    上述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并非转让资产,而是通过对设定权益的阶段性处置,得到相应的资金,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402 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 04月 0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16800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康海军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为经营涂料、金属包装容器、塑料管材(PE、PVC、PP-R)、有机溶剂、醋酸乙烯、丙烯酸酯乳液的生产销售、医疗产品、医药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等的生产、经营和房地产开发等子公司提供企业管理和服务);商务咨询、投资管理、商贸物流、物业管理、仓储理货、房屋租赁、会议服务、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为永新集团实际控制人,永新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

    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59号

    负责人:李卫

    传    真:0931-8821482

    联系电话:0931-8881707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与建行城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

    委托人(股权收益权受让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受托人(股权受益权转让方):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通过其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交付永新集团对本公司进行投资,获得永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收益权,永新集团在约定时间内按照约定价格进行溢价回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权收益权:受托人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的股权收益权。

    2、转让价款: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3、溢价回购率:5.68%/年,受托人按季支付回购溢价款。

    4、资金使用期限:36个月,委托期限未满36个月时,受托人可以书面形

式提前10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提出提前终止委托受托关系的申请。

    5、委托关系生效条件:委托人按照合同条款向受托人划付全额委托投资款后,委托关系即成立。

    6、合同还将对付款的具体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费承担、违约责任等其他条款做了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并非大股东转让资产,而是通过对设定权益的阶段性处置,大股东得到相应的资金,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投资通人民币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合同》;

    2、《投资通人民币理财产品委托投资权利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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