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海信科龙: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摘要:1 股票代码: 000921 股票简称: 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 2017-051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

1
股票代码: 000921 股票简称: 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 2017-051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 指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海信电器 指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日立 指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与海信集团、 海信电器及海信日立分别签署了《 业务
合作框架协议》 及《 业务框架协议》 , 在该等协议下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拟于2018
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2018年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开展各项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以及2017年1-9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于2017年11月28
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
限( 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及代慧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本项议案),以及以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日立于2017
年11月28日签订的《业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
度上限(董事长汤业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
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于2017年11月28日签订的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的议
案。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
单位: 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18 年
预计
金额
2017 年 1-9 月该类
交易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海信集团 销售家电产品
销售模具
为招标定
价,其余
交易以市
场价格为
基础,遵
循公平合
理的定价
原 则 , 由
交易双方
协 商 确
定。
1304880 599701
海信电器 销售家电产品 306 82
向关联人销售
原材料
海信集团 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9831 3991
海信电器 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8242 1948
向关联人销售
模具
海信集团 销售模具 32355 21659
海信电器 销售模具 13000 5629
向关联人销售
设备 海信集团 销售设备 1650 0
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
海信集团 提供设计、物业、加工
服务 2834 1589
海信电器 提供加工服务 188 5
向关联人采购
产品、商品
海信集团 采购家电产品 91 36
海信电器 采购家电产品 76 8
向关联人采购
原材料
海信集团 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20846 7645
海信电器 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2740 1058
接受关联人提
供的劳务
海信集团
接受材料加工、安装维
修、配送、物业、医疗、
租赁 、设计、检测、代
理、房产建设、管理咨
询、技术支持、资讯及
信息维护服务
62243 32526
海信电器 接受物业、技术支持、
广告服务 2005 715
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合计 1461287 676592
向 关 联 人 销 售
产品、商品
海信日立
销售家电产品 销售模具
为招标定
价,其余
交易以市
场价格为
基础,遵
循公平合
74000 31557
向 关 联 人 销 售
原材料 销售原材料、 零部件 483 157
向 关 联 人 销 售
模具 销售模具 4000 1235
3
(三) 2017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 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向 关 联 人 提 供
劳务 提供维修服务
理的定价
原 则 , 由
交易双方
协 商 确
定。
40 0
向 关 联 人 采 购
产品、商品 采购家电产品 13 0
向 关 联 人 采 购
原材料 采购原材料、 零部件 1950 863
海信日立合计 80486 33812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9 月该
类交易已
发生金额
(未经审
计) 
2017 年
预计
金额
已发生
金额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 
已发生
金额与
预计金
额差异
( %) 
披露
日期
及索
引
向关联人销售产
品、商品
海信集团 销售家电产品 599701 1023899 22.72% -41.43%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公
告编
号:
2016-0
44;公
告名
称:
《 2017
年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公告》。
海信电器 销售家电产品 82 214 0.00% -61.68%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
料
海信集团 销售原材料、零
部件 3991 4809 0.15% -17.01%
海信电器 销售原材料、零
部件 1948 6400 0.07% -69.56%
向关联人销售模具
海信集团 销售模具 21659 33100 0.82% -34.56%
海信电器 销售模具 5629 12000 0.21% -53.09%
向关联人销售设备 海信集团 销售设备 0 1930 0.00% -1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海信集团 提供设计、物
业、加工服务 1589 3528 0.06% -54.96%
海信电器 提供加工服务 5 200 0.00% -97.50%
向关联人采购产
品、商品
海信集团 采购家电产品 36 100 0.00% -64.00%
海信电器 采购家电产品 8 60 0.00% -86.67%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料
海信集团 采购原材料、零
部件 7645 10407 0.36% -26.54%
海信电器 采购原材料、零
部件 1058 1460 0.05% -27.53%
4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
方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住所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
海信 周厚健 80,617 万 青岛市 国有资产委托营运;电视机、冰箱、冷柜、洗 青岛市国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劳务
海信集团
接受材料加工、
安装维修、配
送、物业、医疗、
租赁 、设计、
检测、代理、房
产建设、管理咨
询、技术支持、
资讯及信息维
护服务
32526 54854 1.53% -40.70%
海信电器 接受物业、技术
支持、广告服务 715 3406 0.03% -79.01%
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合计 676592 1156367 26.00% -41.49%
向 关 联 人 销 售 产
品、商品
海信日立
销售家电产品 31557 46000 1.20% -31.40%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
料
销售原材料、零
部件 157 254 0.01% -38.19%
向关联人销售模具 销售模具 1235 2500 0.05% -50.6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提供维修服务 0 20 0.00% -100%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料
采购原材料、零
部件 863 1519 0.04% -43.19%
海信日立合计 33812 50293 1.30% -32.7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主要因为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
调整导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主要因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
整导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5
集团 元人民币 市南区
东海西
路 17 号
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
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
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
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
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
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
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
相关业务培训;物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
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委
海信
电器 刘洪新
1,308,48
1,222 元
人民币
青岛市
经济技
术开发
区前湾
港路 218
号
电视机、平板显示器件、移动电话、电冰箱、
电冰柜、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以及洗碗
机、电熨斗、电吹风、电炊具等小家电产品、
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通讯产品、移动
通信设备、信息技术产品、家用商用电器和电
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维修和回
收;非标准设备加工、安装售后服务;自营进
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生产:
卫星电视地面广播接收设备;房屋租赁、机械
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运。(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海信集团
持有
39.53%的
股权
海信
日立
FRANZ
WOLFG
ANG
CERWI
NKA
4,600 万
美元
青岛经
济技术
开发区
前湾港
路 218
号
空调、热泵、制冷设备、采暖设备、通风设备、
空气净化设备、智能化电器设备及配套设施、
电热水器及相关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及销
售,并提供安装、售后、 技术检测服务;以上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均不涉及国家
规定实施特别管理措施的范围)(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本公司持
有海信日
立 49%的
股权
(二)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海信集团 海信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海信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海信电器 海信电器的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海信电器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海信日立 因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于海信日立担任董事职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海信日立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1、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海信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38.53 亿元,净资产为
107.48 亿元, 2017 年 1-9 月海信集团实现净利润 4.43 亿元。
2、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海信电器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32.40 亿元, 归属于上
6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2.87 亿元, 2017 年 1-9 月海信电器实现营业收入 237.46 亿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9 亿元。
3、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海信日立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89.41 亿元,净资产 41.41
亿元, 2017 年 1-9 月海信日立实现营业收入 70.64 亿元,净利润为 12.17 亿元。
根据上述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
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
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的日常关联交易
( 1)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相互采购家电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
产品市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 2)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相互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
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供应合同确定。
( 3)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销售模具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
市场化价格。
( 4)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销售设备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 5)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相互提供服务,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
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服务合同确
定。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
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2、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的日常关联交易
( 1)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相互采购家电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
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 2)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相互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供应合同确定。
( 3)本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模具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
( 4) 本公司向海信日立提供劳务的价格是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
7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所进行的交易是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
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 1) 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Ⅰ:海信集团
乙方Ⅱ:海信电器
( 2)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由 2018 年 1 月 1 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则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 3) 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 4) 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三、(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5) 付款方式: 本协议约定之交易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
算。
( 6) 运作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和约定的具体家电产
品交易、相关设备、模具、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
物业、医疗、租赁、设计、检测、代理、房产建设、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广告、 资讯及
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合同。具体合同应至少包括家电产品交易、相关设备、模具、原材料和
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及相关服务所涉及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
准及保证、结算方式、交货方式、技术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 7)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
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
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2、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签订的《 业务框架协议》
( 1) 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海信日立
8
( 2)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由 2018 年 1 月 1 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则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 3) 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 4) 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 三、(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5) 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 6) 运作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
和约定的具体家电产品交易、模具、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以及产品维修服务
合同。具体合同应至少包括家电产品交易、模具、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所涉
及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准及保证、结算方式、交货方式、技术
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 7)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
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
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的日常关联交易
1、 本公司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销售家电产品可以利用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的销售渠
道,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升
本公司品牌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2、本公司销售原材料、 零部件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销售原材料、零部件可以利用海信集团的销售渠道,扩大本公司
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
本公司向海信电器销售原材料、零部件,可以促进本公司原材料及零部件销售,增
加本公司收入。
3、本公司销售模具产品
制造及销售模具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销售模具将有助于本公司维持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的良
好业务合作关系,满足其业务需求,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本公司销售收入。
9
4、本公司销售设备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销售设备将增加本公司的收入,并满足海信集团的生产需要。
5、本公司提供劳务
本公司为海信集团提供设计、物业、加工等服务,可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
加本公司收入。
本公司为海信电器提供加工服务,可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加本公司收入。
6、 本公司采购家电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采购家电产品,作为本公司提高本公司家电产品销售
收入而进行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活动的赠品,可以促进本公司销售收入,提升本公司整体
形象。同时,本公司拟委托海信集团从海外市场代购冰箱、空调等家电样机进行分析研
究,以开展产品市场调研工作,可以借助海信集团集中采购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7、本公司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主要是随着智能家电产品的逐渐增加,智
能产品上的原材料用量增加,海信集团在这方面的制造能力和水平较高,有利于保证产
品质量和性能。
本公司向海信电器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可以满足本公司生产需求及相关业务的开
展。
8、 本公司接受劳务
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在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物业、医疗、租赁、设计、检
测、代理、房产建设、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广告、资讯及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等方面具
备专业优势和经验,委托其提供相应服务可保证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二)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的日常关联交易
1、 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家电产品可以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
2、采购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日立采购家电产品进行分析研究,以开展产品市场调研工作。
10
3、互购原材料、零部件
为保证对海信日立定制产品的供应和售后服务,双方拟互购与定制产品相匹配的原
材料和零部件。
4、销售模具
销售模具产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
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模具可满足其生产需求,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本公司销售收
入。
5、 提供劳务
本公司为海信日立提供产品维持服务,可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加本公司收
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公司 2018 年拟与海信集团、 海信电器、 海信日立进行的日常关联交
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
认真审阅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同意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海信日立之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
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
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业务框架协议》各条
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业
务框架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 二) 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签署的《业务框架协议》;
( 三)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11
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