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银禧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7-9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7-9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直接持有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432万股股份的董事兼总经理林登灿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5%),其中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减持总数不超过45.5万股公司股份。
2、直接持有公司106万股股份的董事兼副总经理黄敬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6月
2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6.3749万股公司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9%),其中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减持
总数不超过26.4999万股公司股份。
3、直接持有公司83.4万股股份的财务总监顾险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6.4875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0.07%),其中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减持总数不
超过20.85万股公司股份。
银禧科技于2017年11月28日分别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林登灿先生、董事兼副
总经理黄敬东先生、财务总监顾险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直接持股数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直接持股总数(股)
股本比例(%)
林登灿 董事兼总经理 4,320,000 0.85
黄敬东 董事兼副总经理 1,060,000 0.21
顾险峰 财务总监 834,000 0.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不超过股份数量(股) 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2017年12月20日 其中2017年12月20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2018年6月20日 日-2017年12月31 股本比例(%)
日减持不超过
林登灿 集中竞价/ 1260000 455000 0.25
黄敬东 大宗交易 463749 264999 0.09
顾险峰 364875 208500 0.07
注:在不考虑上述股东未来股份可能增加的情形之下,以本次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及性质为准,计算得出未来六个月最大可减持股份数量。
2、减持原因:主要为因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而需缴纳个税的资金需求以及偿还股票期权行权融资资金。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股份来源:林登灿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黄敬东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顾险峰先生为其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林登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自发行人依法获准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截至目前,林登灿先生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黄敬东先生、顾险峰先生一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存在违法规定的情形发生。
2、林登灿先生在公司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银禧科技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对应新增取得的银禧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要求。”截至目前,林登灿先生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林登灿先生、黄敬东先生及顾险峰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林登灿先生、黄敬东先生及顾险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林登灿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黄敬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顾险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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