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60:中公高科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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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17-015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17-015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资的子公司名称:中公高科(霸州)养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霸州公司”)
增资金额: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霸州
公司进行增资。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事宜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54.16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和承销费用合计3,799.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54.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7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2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17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61.16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7年11月23日,此次置换事宜已完成,募集资金余额为17,193.10万元。
(二)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建设期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万元) 金(万元)
公路智能养护技 霸开投资备字 霸环管
术应用开发中心 37,420.45 22,254.27 3年 [2015]026号 [2015]B0126
项目 -1号
(三)本次增资具体计划
根据公路智能养护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已在霸州进行开工建设,现需支付相关工程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有关规定,公司拟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霸州公司增资,上述增资款中的3,7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6,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霸州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述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公路智能养护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四)2017年11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公高科
(霸州)养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公高科(霸州)养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开发区西环路西侧,迎宾道南侧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延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汽车、机电一体化装备、软件及计算机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霸州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
12月31日,霸州公司总资产48,460,824.15元,净资产2,257,621.82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38,499.45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霸州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000万元
(3,7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6,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公路
智能养护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霸州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同时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霸州公司增资。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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