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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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430381 证券简称:金政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金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证券代码:430381 证券简称:金政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金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上海金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金政科技
股票代码:430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票变动性质:减持,协议方式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金龙
股票变动性质:增持,协议方式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发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金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金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表 ………………………………………………………....….14
第一节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金龙
金政科技、挂牌公司、公指 上海金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
2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本公司
1,200,000股,导致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的持股比例由66.56%降至58.09%。
李金龙于2017年11月2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受让本公司1,200,000股,持股比例由
16.94%上升至25.41%。
本报告书 指 上海金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如出现股份比例、发行价格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2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刚先生,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0322518101F,住所为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岚大道 1118 号。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李金龙,男,身份证号码:23090319880104****,汉族,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金融工程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卡莱尔集团(凯雷投资)投资经理、香港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CTP财资管理师、海通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2013年4月至今,任雷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至今,任上海九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 8月至今,任上海雷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雷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2月至今,任上海雷根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雷根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四川中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李金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股票名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占公司已发 所持股份性股东持股变权益
义务人 称 行股份比例 质及性质变动达到规定变动
(%) 动情况 比例的日期 方式
江西三星 - 2017年11月 协议
气龙创业 金政科 人民币普 9,429,241 66.56 27日 转让
投资管理 技 通股
有限公司
李金龙 金政科 人民币普 2,400,000 16.94 - 2017年11月 协议
技 通股 27日 转让
四、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李金龙增持公司流通股合计 1,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47%,系根据其意愿自愿增持,且系通过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中,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公司流通股合计 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7%,系根据其意愿自愿减持,且系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李金龙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金政科技已于 2017年 11月 16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本次交易为履行收购报告书中的股权转让协议而进行的转让。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金政科技于2014年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17年11月24日收盘后,江
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429,24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6.56%。
2017年11月27日,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金政科技股份流通股合计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7%。截至2017年11月27日收盘后,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政科技公司股份8,229,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9%。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17年11月24日收盘后,李金龙持有
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
2017年11月27日,李金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金政科技股份流通股合计1,2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8.47%。截至2017年11月27日收盘后,李金龙持有金政
科技公司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转让前情况 转让股份 受让数量 权益变动时 转让后情况
人 数量(股) 间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
江西三星气龙
创业投资管理 9,429,241 66.56 1,200,000 - 11月27日 8,229,241 58.09
有限公司
李金龙 2,400,000 16.94 - 1,200,000 11月27日 3,600,000 25.41
三、是否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五节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收购人李金龙与股份转让方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7,225,000
股股份,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持有标的公司 7,225,000 股股份。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每股股份转让价格(以下简称“每股对价”)为人民币 1.16元,受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8,381,000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双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割标的股份,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通过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成交。
受让方将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线上交易的方式,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分批次向转让方支付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
本协议签署后 3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双
方应于经双方确认的交割日期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割标的股份。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人身份证。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李金龙: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公众公司名称 上海金政科技股份 公众公司所在地 试验区耀华路251
有限公司 号一幢一层114室
股票简称 金政科技 股票代码 430381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开发区青岚大道
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 1118号
增加□ 有□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为公众公司第一 否□ 否为公众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做市转让□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持股数量合计:9,429,241股,持股比例合计66.56%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及股
份数量及占比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持股数量合计:8,229,241股,变动比例:8.47%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不适用□
公众利益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
江西三星气龙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 11月 27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公众公司名称 上海金政科技股份 公众公司所在地 试验区耀华路251
有限公司 号一幢一层114室
股票简称 金政科技 股票代码 430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金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名称 所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公众公司第一 否√ 否为公众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做市转让□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持股数量:2,400,000股,持股比例:16.94%
前拥有权益的及股
份数量及占比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 一致行动人拥 持股数量合计:3,600,000股,变动比例:8.47%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不适用√
公众利益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 控股股东地位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
李金龙:
2017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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