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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关于签订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7-03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7-03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履约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商议后签订具体投资协议,付诸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受项目推进过程中不确定事项或政策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拟投资项目亦未经可行性研究,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涉及项目的正式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合作双方尚未正式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因此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的签署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11月27日与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北海市铁山港(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府大院政务大楼;邮编:536017;联系电话:0779-8901991,传真:0779-8901989;法定代表人:曾玲(主任)。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框架协议为投资合作框架性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作目标

     甲方为乙方提供高效的政府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为乙方协调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需要甲方进行协调的问题;乙方充分发挥其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等综合优势,为北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支持乙方在北海投资建设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主要生产

经营苯乙烯生产、销售。乙方力争在2019年前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

投产。

     第三条  乙方的投资承诺

     (一)投资总额:10亿元

     (二)投资进度:2019年前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投产

     (三)建设内容:建设25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和相应配套设施

     (四)用地面积:95亩

     第四条  甲方的服务承诺

     (一)甲方积极与乙方就上述投资项目洽谈并达成具体的《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内容由甲方全面落实。

     (二)对乙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甲方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并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乙方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规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

     (三)对乙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外部关系,甲方将根据情况指派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协调,为乙方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条  合作机制

     (一)工作沟通机制

     1.建立由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双方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2.甲方指派的相关部门和乙方指派的专人负责沟通、对接,双方协调推进项目合作事宜。

     (二)信息交流机制

     双方建立相关工作文件、合作信息的交流渠道,及时沟通项目建设和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有关信息。甲方召开与乙方建设项目有关的工作会议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乙方派人参加,听取乙方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保密义务

     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双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发布、披露、传播,但依据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则要求需要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  效力

     (一)本框架协议是双方对于乙方拟在北海市投资的意向性安排。双方同意,基于本框架协议将进行深入的沟通和谈判,并最终促成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二)本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但本框架协议即使生效,甲方及其授权单位仍然有权与乙方之外的其他意向投资者进行谈判并签署相同或相似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及《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三)本框架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若双方或其授权单位仍未能

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本框架协议自动失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将促进双方建立起协调沟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开展合作、互利共赢,有助于提升公司化工产品的产能,以满足国内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有效提升公司在化工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目前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其合作项目的实施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签订本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框架协议受项目推进过程中不确定事项或政策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进程存在不确定性;本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商议后签订具体投资协议。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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