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内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云内动力
摘要: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增加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
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字:楼狄明 张彤 葛蕴珊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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