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远银海: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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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72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72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连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卒先生、詹开明先生、田志勇先生、翟峻梓女士、单卫民先生、杨成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成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聘任连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聘任连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聘任王卒先生、詹开明先生、田志勇先生、翟峻梓女士、单卫民先生、杨成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聘任王卒先生、詹开明先生、田志勇先生、翟峻梓女士、单卫民先生、杨成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聘任杨成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聘任杨成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已于同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连春华先生
连春华,男,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职于深圳百利鑫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管理工作;2004年至2008年就职于四川银海,任事业部经理;2009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连春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00股,持股比例为0.8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连春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卒先生
王卒,男,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曾就职于四川内江齿轮厂,1991年5月至2000年11月在内江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任副科长;2000年11月至2008年11月担任四川银海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王卒先生曾于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被湖南大学软件学院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4年获中物院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优秀项目二等奖。
王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王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詹开明先生
詹开明,男,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1999年7月进入四川银海工作,先后担任过主任工程师、系统分析员、开发主管、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詹开明先生长期从事软件产品研发和技术工作,在研发管理、软件工程、J2EE架构应用、数据库应用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负责公司多项软件产品研发工作和多个项目实施工作,并承担十余项科技部、工信部、四川省、成都市、中物院等各类基金课题研究工作,获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
詹开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00股,持股比例为1.1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詹开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田志勇先生
田志勇,男,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至1999年7月在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工作;1999年8月至2008年11月就职于四川银海,任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在公司任副总经理。
田志勇先生长期从事社保软件开发工作,已经完成包括成都劳动力市场项目、重庆劳动力市场项目、长春社保等十余个社保软件开发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田志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00股,持股比例为1.1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田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翟峻梓女士
翟峻梓,女,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四川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至2009年任四川银海事业部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翟峻梓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0股,持股比例为0.8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翟峻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单卫民先生
单卫民,男,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曾就职于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1999年至2008年11月任四川银海事业部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单卫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00股,持股比例为1.1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单卫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杨成文先生
杨成文,男,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就职于四川省五交化股份有限公司、蜀报社;2001年进入四川银海任财务总监;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杨成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00股,持股比例为1.1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杨成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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