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福建金森:公司章程修正案  

摘要: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7-08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7-08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以及福建省国资委有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                                新章程

  序号                    内容                                  内容

    1      第一章 总则部分第一条  为维护公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

                                                   《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

                                                   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部分新增第十一条,原  第十一条 根据《党章》的规定,公

       第十一条变为第十二条,之后各条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

       顺延。                               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

                                              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

                                              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

                                              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3      新增第五章“公司党组织”,原第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中共福

       五章董事会变更为第六章,以后各   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

       章顺延,本章共计4条。              员会(简称公司党总支)。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总支设书记

                                              一名,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由同一

                                              人担任,设副书记若干名,根据需

                                              要配备一名主抓公司党建工作的专

                                              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

                                              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

                                              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

                                                   公司党总支的书记、副书记、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

                                              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选举或任

                                              命产生。

                                                   第二节 公司党总支职责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总支根据

                                                《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

                                              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

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

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

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

总支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

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

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

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

体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

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

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

见或建议;

    (四)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委员履

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五)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

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

管理,充分发挥党总支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

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事

业;

    (六)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公

司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总

                                              支决定的事项。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总支参与决

                                              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总支先议。党总支召

                                              开会议,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

                                              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

                                              见和建议,并形成纪要。党总支发

                                              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

                                              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

                                              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

                                              益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

                                              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

                                              见。党总支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

                                              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

                                              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

                                              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

                                              理的党总支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

                                              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总

                                              支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

                                              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

                                              会、经理层的党总支委员在董事

                                              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

                                              总支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

                                              情况及时向党总支报告。

4      原第五章 董事会部分原第一百一十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建

            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立科学、民主、高效的重大事项决

            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策机制,并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   先听取公司党总支的意见。

            东大会批准。

    5      原第五章 董事会部分原第一百一十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党总支、

            六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1/2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1/2以上独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   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   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

            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议。

    6      原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在决

            员部分新增第一百三十五条,原第   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时,必须先经

            一百三十五条变为第一百三十六      公司党总支研究讨论。

            条,之后各条顺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章程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