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27:博迈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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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17-04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17-04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境内合法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迈科”)于2017年11
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进行滚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限额和具体要求
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一年内(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进行
滚动使用。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审批权限
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一年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天津博迈科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的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天津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其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天津博迈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2017
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进行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
月25日)进行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博迈科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通过博迈科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博迈科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博迈科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迈科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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