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普达: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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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3119 证券简称:得普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证券代码:833119 证券简称:得普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得普达
股票代码: 8331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浩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何坊镇李合玉村17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9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0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李志浩
得普达 指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浩于2017年11月23日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 990,000 股,其持股比例由
10.83%变为6%。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李志浩,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82年3月,住
址:滨州市惠民县何坊镇李合玉村17号。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股
份2,223,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83%;本次转让后持有
公司股份1,233,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志浩
股份名称 得普达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2,223,000
占公司总股比例 10.83%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权益变动方式 协议转让
三、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李志浩减持所持有得普达流通股合计990,000
股,占得普达总股本的4.82%,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减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得普达于2015年7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
牌并公开转让。截止2017年11月23日,李志浩持有得普达股份
2,223,000股,占挂牌公司股份总额的10.83%。
李志浩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
让其所持有的得普达990,000股;本次转让后,李志浩持有公司股份
1,233,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33,00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 转让前情况 转让股 受让 持股10%以上的股份 转让后情况
披露 份数量 股份 持股变动达到5%的
义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数量 日期 持股数量 持股
人 (股) 例 (股) (股) 比例
李志 2,223,000 10.83% 990,000 0 2017年11月23日 1,233,000 6%
浩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得普达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李志浩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得普达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转化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浩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淄博市高新区鲁
公众公司名称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 公众公司所在地 信路 1228 号先
有限公司 进制造产业创新
园3号
股票简称 得普达 股票代码 8331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省滨州市惠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志浩 住所 民县何坊镇李合
玉村17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223,000股,持股比例:10.83%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990,000股 股变动比例:4.82%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233,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6%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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