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金一文化
摘要: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21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21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11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11月 23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1月22日15:00至2017年11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
21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决议召开。
7、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宝康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290,243,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5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289,786,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766%。
(1)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457,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107,1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14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649,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
代表股份数为457,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92%。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290,243,7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13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弛先生、王立峰先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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