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中原特钢
摘要: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7-04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7-04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7,476,5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0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6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476,577股,并于2014年11月28日上市。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65,51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02,986,577股。截止本公告日,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7,476,577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本公司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上述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3、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7,476,5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0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法人,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1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37,476,577 37,476,577 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合计 37,476,577 37,476,577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476,577 7.4508% 37,476,57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510,000 92.5492% 37,476,577 502,986,577100.0000%
三、股份总数 502,986,577100.0000% 502,986,577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对本公司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中原特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原特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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