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关于收到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批复的公告
来源:吉林化纤
摘要: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7-7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7-7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2日,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公司”)收
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转来的《关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股权转让给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吉市国资发[2017]36号),具体内容如下:
吉林化纤是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我委全力支持吉林化纤发展壮大规划:到2020
年,吉林化纤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国有资产、净利润、员工收入、股东回报实现稳
步增长,资产、业务、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部分细分领域取得市场定价权,成为全球一流的纤维材料及相关延伸产品的供应商。
化纤集团已委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奇峰化纤全部资产(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中准审字[2017]1757号审计报告和中科华评报字[2017]第159号资产评估报告。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
化纤集团将持有的奇峰化纤20%股权协议转让给吉林化纤,符合国有产权转让规定及国资
改革方向,是稳步推进我市优质国有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升化纤股份核心竞争力,提高化纤产品盈利能力,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因此,我委原则同意化纤集团上述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事宜,请严格按照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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