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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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
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债1,0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10.40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300.00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3.65万元后,金
额为102,703.6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号)。上述
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07.4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396.25万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轻重缓
急程度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
1 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57,425.00 38,000.00
2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33,480.00 33,000.00
3 年产1000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 48,998.00 33,000.00
合计 139,903.00 104,000.00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在公开发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11月13日,本次募 投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554.57万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68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 铺底流动资 占比(%)
资 金 合计
年产5500KM 核电、半
导体、医药、仪器仪表 38,000.00 2,554.57 - 2,554.57 6.72
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合计 38,000.00 2,554.57 - 2,554.57 6.72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4.5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54.57万元置换公司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54.57 万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 _________
包世涛 王颖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世涛 王晓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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