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2:宏达矿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宏达矿业
摘要: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5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5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持行为,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接
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关于增持宏达矿业股份的告知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本次增持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61,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5月15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通过二级市场
增持公司股份7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28
号公告);
(二)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8月11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
火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521,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17-037号公告),此次增持后,其累计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0.26%;
(三)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11月10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
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134,0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49号公告),此次增持
后,其累计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5%;
(四)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
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此次增持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合
计持有公司25,761,7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5,761,7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持行为,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将按照公司2017-027号、2017-049号公告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的增持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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