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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台酒业: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 2017-12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风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 2017-12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风险提示: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程度依据后续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除本战略合作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无签订及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形。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高诚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诚集团”)基于双方资源、业务的互补性和国内白酒市场的快速复苏,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创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研发、生产、销售皇台文化、收藏和消费类白酒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高诚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48H1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379号、383号4层4006室

    法定代表人:蔡世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2日

    营业期限:2016年5月12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百货,实业投资,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环保科技、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

    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高诚创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创意服务,生产艺术包装用品及相关产品设计,艺术陶瓷酒瓶的设计及销售。

    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尊驾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食品流通,酒类销售,工艺礼品设计、销售,产品包装设计。

    合作方背景简介:高诚企业发展集团系聚焦于中国高端白酒产业链的创新型企业集团,是融合创意策划、包装设计、产品生产、营销推广为一体,以创意科技、产业投资为两翼,深耕于酒类市场的整合营销方案提供商。业务板块涵盖创意经济、酒类市场渠道建设、高端文化、收藏酒的经销和产业投资等领域。

    高诚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鉴于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巨大,经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皇台酒业与高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双方于2017年11月21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与原则

    1.1 合作目标:以“王者归来、重铸辉煌”为主旨,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再

造皇台佳绩。

    借助一带一路、白酒复苏和新商业新零售的历史机遇,全心全意依托地方政府,深度挖掘古凉州、皇台酒的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乙方经典的策划创意能力与经验、健全的营销网络和体系,共同研发、生产和销售皇台“文化酒”,实现皇台的二次创业和再度辉煌。

    1.2 合作原则:实现商业成功,助力区域经济,共享创新成果。

    短期内遏制甲方经营下滑趋势、恢复市场信心;三年内对标三线上市酒企,做到区域市场领导品牌;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社会效益双丰收。

    2、合作方式

    2.1 甲方成立“文化酒事业部”,授权乙方进行经营和管理,“文化酒事业

部”全权负责统筹“文化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品牌运营,享有“文化酒”的生产调度、指挥、资金安排和人员管理等各项权力。

    2.2 双方约定:“文化酒”的产品设计、研发、包装全部由乙方负责;生产

用基酒和香型由乙方指定、甲方采购;甲方负责生产、乙方进行现场监督和验收;产品由乙方负责销售和回款。

    2.3 双方约定按市场化方式定价结算,同时秉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

则推进双方合作的深入开展。

    相关条款和内容由甲乙双方签署具体的协议或合同。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三年内,如果乙方协助甲方打开营销局面、提升企业形象、实现经营突破,成为区域市场的领导品牌,双方可协商在更大领域内和更长期限内进行深度广泛合作。

    4、品牌定位

    重拾“北皇台”历史记忆,让“南有茅台、北有皇台”成为白酒行业经典口号和消费者的餐桌文化。

    5、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认可:若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

均构成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据此行使单方解约权,即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发出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6、其他重要条款: 甲方同意并郑重承诺:从即日起到协议终止日止,甲方

系乙方及乙方关联单位建立此类合作关系的唯一合作伙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甲方关联单位不得再与乙方以外的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建立此类合作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积极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对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程度需依据后续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确认,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战略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战略合作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皇台酒业与高诚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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