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来源:桐君阁
摘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原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有限”)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他股东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原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有限”)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他股东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太阳能有限 100%股份置入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后
更名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为消
除和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与太阳能公司产生同
业竞争,本公司特此声明和承诺如下:
1、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新时代集团”)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的部分光伏电
站项目(以下简称“希腊电站项目”),该等项目与太阳能公司主要业
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将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对外转出,若新时代集
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成功将希腊电站项目转出,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委
托太阳能公司管理 2 年期,在希腊电站项目托管期间,本公司可以通
过筹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收购以及资产出售等交易方式逐
步消除新时代集团与太阳能公司之间可能的同业竞争。
2、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包括本
公司控制的除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全资、
控股企业,下同)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下同)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
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
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公司与太
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竞争,则本公司将
以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纳入到太阳能
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
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之签章页)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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