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高盟新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宇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1名,所持股份115,837,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1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0名,所持股份115,798,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26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1人,所持股份3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37,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37,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37,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同意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蒲莉律师、司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0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