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渤海租赁
摘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渤海金控”)2013 年公司债券的债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渤海金控”)2013 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2013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新增借款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9月9日公告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累计新增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9)、2017年11月21日公告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累计新增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96),发行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9月30日累计新增借款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约为24,175,880.70万
元,相较2016年12月31日累计新增借款7,780,557.70万元,占2016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206.18%。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约为
24,895,016.60万元,相较2016年12月31日新增借款8,499,693.60万元,占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5.24%。新增借款主要为银行借款、无抵押票据、信托机
构借款、保理借款等增长所致。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及为筹集收购 C2 100%股权资金
而借款增加,属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二、新增担保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9月9日公告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累计新增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9)、2017年11月21日公告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累计新增借款及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96),发行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9月30日累计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累计新增担保金额8,106,647.01万元(以美
元兑人民币汇率1:6.7744、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7496计算),全部系发行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4.82%。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累计新增担保金额9,788,281.80万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6369、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8233计算),全部系发行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9.38%。
上述新增担保主要为支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筹集收购C2100%股权资金而担保增加,属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已对上述担保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2013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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