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关于对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欣龙控股
摘要:欣龙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出售子公司 股权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出售子公司海南欣龙丰裕实业有限公司29%股权的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依照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及预评估,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本次交易引入更有实力的第三方专业地产公司,共同运用欣龙丰裕的现有资产增加该司的盈利水平,从而增加本公司的收益;同时亦可以增加公司现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李中 刘云亮 郭义彬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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