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55:莱克电气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莱克电气
摘要: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任该次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指派黄萌先生和蔡晓涛先生担任该次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华林证券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9月12
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根据授权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兴业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兴业证券已委派郭鑫先生、刘哲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更换为兴业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华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承接,华林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兴业证券委派郭鑫先生、刘哲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督导工作。郭鑫先生、刘哲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华林证券黄萌先生和蔡晓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做作出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1、郭鑫先生:保荐代表人,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曾主要协助完成或参与了高能环境(603588)、晨光生物(300138)、博迈科(603727)等IPO或再融资项目。
2、刘哲先生:保荐代表人,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曾主持或参与了鱼跃医疗(002223)、银河电子(002519)、方正证券(601901)、莱克电气(603355)、德威新材(300325)、空港股份(600463)、新海宜(002089)等IPO或再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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