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堡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柏堡龙
摘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或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或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就柏堡龙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6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
会的审核通过。2016年8月18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柏
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4 号),核准柏
堡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股份。根据证监会批复,公司于2016年10月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30,698,204股人民币普通A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限售锁定。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11月21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0,698,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7%,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0,698,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共计3人,全部为法人股东。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是否存在冻结情形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0 12,000,000 否
2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0 12,000,000 否
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98,204 6,698,204 否
合计 30,698,204 30,698,204 -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柏堡龙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令庄 王尚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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