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溢多利
摘要: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17-12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
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17-12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1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6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陈少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在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
成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少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少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选举王一飞先生、陈少美先生、周德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一飞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
选举朱祖银女生、李安兴先生、周德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祖银女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
选举王一飞先生、陈少美先生、李安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一飞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李安兴先生、朱祖银女士、周德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安兴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
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少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少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德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0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陈少美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周德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杜红方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研发中心主任,聘任冯国华先生、李谏垣先生、朱杰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丁思亮先生为总裁助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东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少美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董事陈少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李着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
硕士学历。1985年7月至1987年8月任湖南财经学院助教;1989年3月至1991
年11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财务部内审主管;1991年12月至1993
年9月任珠海经济特区通用塑料制品厂副经理;1993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
珠海特区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
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李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红方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农业
科学院研究生院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博士学历。2006年7月至今历任公
司技术服务中心部门经理、技术服务中心区域技术服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主任;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裁、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公告日,杜红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国华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昌大学
食品工程系,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获广东省质量管理协会优秀质量管理者称号。1994年7月至1999年9月历任珠海市华丰食品工业集团分公司生产副厂长、品管科科长、公司总部品管部副经理;1999年10月至2004年1月历任公司研发中心工程师、分厂生产副厂长、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09年7月起兼任内蒙古溢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内蒙古溢多利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冯国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谏垣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岐阜
大学动物营养学专业,博士学历。1984年至1987年任青海省黄南州畜牧科研所
畜牧师;1988年至1991年任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畜牧师;1991至1999年任职
于青海省禽业协会;1999年至2008年留学日本,获动物营养学专业博士学位;
2007年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李谏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杰明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1
年8月至2001年1月任溢多利有限业务经理;2001年2月至2009年6月任金
大地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朱杰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与公司董事长陈少美(朱杰明为陈少美配偶的兄弟)存在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思亮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6月出生,籍贯重庆,本科学历,人力
资源管理师,199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5年8月至1997年8月任富
士康科技集团公司人事课长;1997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奥丽侬内衣集团
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00年2月至2006年1月任万裕科技集团公司人事行
政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3月任大行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
专利授权部经理;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建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总监,兼管理委员会主任;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广东隆塬集
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资行政中心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公
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公告日,丁思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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