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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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
11月1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
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
知于2017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全体董事参
加了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金铸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17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17年
6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5,610,531.25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经营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
公告编号:2017-044
配预案为:以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31,55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15,775,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分配的结果为准。自公司董事会公告本预案至本次方案实施完毕期间,公司股本不发生变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须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议案内容:为加强对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须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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