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后的停牌进展公告
来源:三钢闽光
摘要: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9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后 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9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后
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式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的其他风险,具体请见《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购买资产方案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钢闽光,证券代码:002110)自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确认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进展公告。停牌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关于停牌事项的公告列表如下:
序号 披露时间 公告编号 公告名
1 2017/7/12 2017-044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 2017/7/19 2017-045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3 2017/7/26 2017-046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4 2017/8/2 2017-049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5 2017/8/9 2017-051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6 2017/8/12 2017-052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
牌的公告》
7 2017/8/19 2017-054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8 2017/8/26 2017-05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9 2017/9/2 2017-059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0 2017/9/9 2017-061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
牌的公告》
11 2017/9/16 2017-065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2 2017/9/23 2017-06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停牌期
满3个月后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13 2017/9/30 2017-073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4 2017/10/12 2017-075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满 3 个月
继续停牌的公告》
15 2017/10/19 2017-076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6 2017/10/26 2017-07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7 2017/11/2 2017-082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8 2017/11/9 2017-084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9 2017/11/11 2017-087 《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相关文件详见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另行通知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等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意见,同时,公司已将本次重组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在等待福建省国资委批复意见。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