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来源:顺鑫农业
摘要:北京 顺鑫农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充分发挥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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