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66:福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来源:福达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2,150,8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61号)核准,
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50万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4]656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7日在
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92,018,71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42,15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9%。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442,150,800股,锁定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于2017年11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33,5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39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500,000股。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实施非公开发
行股份59,848,925 股,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93,348,925股。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实施,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股份数量。
3、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公司按2015年末总股本493,348,925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98,669,785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592,018,710股。
根据上述情况,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同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序 上市后期初限 限售期内增加 限售期末限售
号 股东名称 售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量 股数量(股) 增加原因
(股)
1 福达控股集团 338,000,000 67,600,000 405,600,000
有限公司
2 黎福超 20,000,000 4,000,000 24,000,000
3 黎锋 5,070,000 1,014,000 6,084,000 资本公积
4 黎莉 1,638,000 327,600 1,965,600 转增股本
5 黎海 1,638,000 327,600 1,965,600
6 黎宾 1,638,000 327,600 1,965,600
7 黎桂华 475,000 95,000 570,000
合计 368,459,000 73,691,800 442,150,800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实际控制人黎福超及其近亲属股东黎锋、黎海、黎莉、黎宾、黎桂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的股东黎福超承诺:在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股份公司上市后不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实际控制人黎福超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发现金股
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达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福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2,150,8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7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
号 股东名称 (股) 公司总股本比 量(股) 售股数
例(%) 量(股)
1 福达控股集团 405,600,000 68.51 405,600,000 0
有限公司
2 黎福超 24,000,000 4.05 24,000,000 0
3 黎锋 6,084,000 1.03 6,084,000 0
4 黎莉 1,965,600 0.33 1,965,600 0
5 黎海 1,965,600 0.33 1,965,600 0
6 黎宾 1,965,600 0.33 1,965,600 0
7 黎桂华 570,000 0.10 570,000 0
合计 442,150,800 74.69 442,150,80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股 405,600,000 -405,600,000 0
有限售条 2、境内自然人持股 36,550,800 -36,550,80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42,150,800 -442,150,800 0
无限售条 A股 149,867,910 442,150,800 592,018,710
件流通股
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49,867,910 442,150,800 592,018,710
股份总额 592,018,710 0 592,018,710
八、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黎福超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首次减持该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2017年度内,如减持股份将不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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