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中大房地产南昌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阳光城
摘要: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31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大房地产南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31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大房地产南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93%权益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房地产南昌”)拟接受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贷款,期限1年,作为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鼎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鼎科房地产”)南昌湾里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3年06月13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昌民营科技园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情况:公司及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江西腾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93%股份,南昌祥杰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股份;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439.74 248,506.13
负债总额 103,683.75 235,278.55
净资产 6,755.99 13,227.58
2016年1-12月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83,541.44 25,459.42
净利润 16,588.47 6,569.19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
【2017】浙-0135号审计报告。
(八)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九)项目概况
项目土地证号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 容积率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平方米)
赣(2016)南昌 青山湖北大道以东、民强 商务金融用 住宅70年
市不动产权第 路以北,15米规划路以西。 32,397.85 ≤2.5 地/城镇住宅 商业40年
1000172号 涂黄农民公寓以南 用地
赣(2016)南昌 民强路以北,15米规划路 商务金融用 住宅70年
市不动产权第 以东、民营大道以西、新 73,816.79 ≤2.5 地/城镇住宅 商业40年
1000274号 科路以南 用地
赣(2016)南昌 民营大道以东、新科路以 城镇住宅用 住宅70年
市不动产权第 南、科技大道以西 16,466.89 ≤2.5 地 商业40年
1000076号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93%权益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南昌拟接受中航信托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贷款,期限1年,作为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鼎科房地产南昌湾里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中大房地产南昌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中大房地产南昌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1293.0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52.4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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