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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沈机: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106 沈阳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 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10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星期

四)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5:00―2017

年11月16日15:00。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30-11∶30和13∶00-15∶

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5∶

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 V1-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彪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1名,代表股份249,106,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43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32名,代表股

份 1,470,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21%,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公司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2、《关于批准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3、《关于批准因本次资产出售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4、《关于批准出售资产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65,7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16,9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235%。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65,7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16,900股,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35%。

     5、《关于批准备考合并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6、《关于批准出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7、《关于本次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054,40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8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10、《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71,421股,反对63,7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545%。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71,421股,反对63,7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45%。

     11、《关于追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5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18,382,621股,反对52,500股,弃权0股,同意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俊、金春梅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2017年10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8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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