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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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科信技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49 号文)核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并于2016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峰基石”)、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新疆华商盈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盈通”)共3名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珠峰基石、深圳高新投、华商盈通承诺:自科信技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科信技术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科信技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珠峰基石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持有的科信技术股份减持情况如下:(1)减持方式:在本企业所持科信技术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科信技术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科信技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科信技术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比例:在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企业进行减持,则合计减持数量最高可达本企业持有的科信技术股份总数的10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公司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5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4,5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3名,均为机构类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 9,600,000 9,600,000 9,600,000
业(有限合伙)
2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92,000 2,592,000 2,592,000
3 新疆华商盈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合计 14,592,000 14,592,000 14,592,000
四、招商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光虎 蒋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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