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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摘要:002115 三维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122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 股票 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122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 11月7日至 2017年 11月 16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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