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3:博信股份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博信股份
摘要:1 证券代码: 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58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1
证券代码: 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58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
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晟隽”)借款。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与苏州晟隽签署了《借
款协议》,约定公司向苏州晟隽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900 万元,无固定
还款期限,借款利率为 0%。 上述借款无需抵押或担保, 系公司控股
股东苏州晟隽支持公司发展的具体举措。
? 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与苏州晟隽或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关联交
易。
?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借款。
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与苏州晟隽签署了《借款协议》,约定公
2
司向苏州晟隽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900 万元,无固定还款期限,借款
利率为 0%。 上述借款无需抵押或担保,是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支
持公司发展的具体举措。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苏州晟隽为公司
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大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罗静女士、刘晖女士、姜绍阳先
生、陈苑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苏州晟隽没有发生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江苏省苏州市金储街 288 号(物流服务大厦第 7 层 701
室)
法定代表人:罗静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经营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PB3W54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
3
器、日用器皿、日用杂货、家居用品、饰品、通讯终端设备、母婴用
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罗静
( 2) 关联方简介
苏州晟隽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等。
(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晟隽持有本公司 65,300,0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苏州晟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罗静
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 4) 关联方财务资料:
苏州晟隽成立至今未满一年,苏州晟隽之控股股东广州承兴营销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承兴”) 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
主营业务为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等,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512,210,096.58 元,资产净额 214,693,531.20 元, 2016 年度广州
承兴营业收入 19,089,035,509.94 元,净利润 40,884,988.61 元。(上
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 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以及支付方式:苏州晟隽同意向公司借款人民币 1900
4
万元,可分期发放,具体金额根据公司需求以实际到账为准,借款总
金额不超 1900 万元。
2、 借款期限及利率: 借款利率为 0%;借款期限:无固定期限。
3、 借款的偿还: 公司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本金归
还苏州晟隽指定收款账户。公司将借款本金付至苏州晟隽收款账户后,
即视为公司已全部还清借款�o苏州晟隽。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4、 公司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用于经营发展用途,不得将借款
用于非法用途,且未经苏州晟隽事前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改变借款用
途。
5、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借款的
议案后生效。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体
现了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
五、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大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罗静女士、刘晖女士、姜绍阳先
生、陈苑女士回避了表决,其余三位董事均投同意票。 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5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
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 关于公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已在会议召开前取得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
了解沟通, 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有
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需要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 公司未与苏州晟隽或其他关联人进行同
类关联交易。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