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新大新材
摘要: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85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85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
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2017年10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根据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l、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
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
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担保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增信担保措施,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挂牌转让安排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深圳交易所无异议核定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所有子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挂牌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和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措施、挂牌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就本次发行及申请挂牌执行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以及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及在董事会已就本次发行及挂牌作出任何上述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步骤;
4、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有关的事项(如需);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及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前述第 1-5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4.1发行规模
4.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4.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4.4债券期限
4.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4.6发行方式
4.7担保情况
4.8赎回或回售条款
4.9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4.10挂牌转让安排
4.11偿债保障措施
4.12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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