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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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贝达药业 股票代码:30055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LAVEquity(HongKong)Co.,Limited 住 所:6/FCN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贝达药业
股票代码:30055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LAVEquity(HongKong)Co.,Limited
住 所:6/FCNTCOMMERCIALBUILDINGNO.302QUEEN’SROADCENTRAL
HK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168号无限极大厦2909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贝达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益变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动报告书 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贝达药业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LAV 指 LAVEquity(HongKong)Co.,Limited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LAVEquity(HongKong)Co.,Limited
2、住所:6/FCNTCOMMERCIALBUILDINGNO.302QUEEN’SROAD
CENTRALHK
3、授权代表:YISHI
4、注册资本:10,000 港币
5、注册号:1631222
6、成立日期:2011年7月13日
7、通讯方式: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168号无限极大厦2909室
8、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风险投资与项目管理
10、主要股东:LillyAsiaVenturesFundI,L.P.(礼来亚洲一期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YISHI 董事 美国 美国 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LAV是LillyAsiaVenturesFundI,L.P.(礼来亚洲一期基金)专为投资贝达药
业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LillyAsiaVenturesFundI,L.P.是有限合伙基金,其普通
合伙人(GP)是LillyAsiaVenturesFundGP,L.P.,权益份额为1%;有限合伙人
(LP)是总部位于美国的医药制造公司EliLillyandCompany(礼来制药公司),
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NYSE 代码:LLY),权益份额为 99%。Lilly Asia
VenturesFundI,L.P.于2007年12月设立,目前10年存续期已满,本次权益变
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金到期需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贝达药业20,049,9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4.999975%,不再为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 公司目前总 减持计划披露
(股) 股本的比例 股本(股) 时间
LAVEquity(Hong 10,800,000 2.69% 401,000,000 2017年11月7日
Kong)Co.,Limited
详见贝达药业于2017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贝达药业:关于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贝达药业的股票21,600,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约5.38653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14日,LAV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贝达药业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550,100股,占贝达药业现有总股本的0.386559%。
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LAVEquity 2017/11/13
(HongKong) 至 大宗交易 58.18 1,550,100 0.386559%
Co.,Limited 2017/11/14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LAVEquity
(HongKong) 无限售流通股 21,600,000 5.386534% 20,049,900 4.999975%
Co.,Limited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
YISHI先生为LAV董事,同时担任贝达药业的董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YI SHI先生未在贝达药业中持有股份、拥有权益,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YI SHI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最
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
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贝达药业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 贝达药业 股票代码 30055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6/FCNTCOMMERCIAL
LAVEquity(HongKong) BUILDINGNO.302QUEEN’S
名称 Co.,Limited 注册地
ROADCENTRALHK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21,600,00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5.39%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1,550,100
比例
变动比例:0.3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是□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LAVEquity(HongKong)Co.,Limited 签署日期: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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