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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集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与控制权相关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建研集团,证券代码:002398)于2017年10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10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要事项停牌公告》。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就筹划与控制权相关的事项,披露了《关于麻秀星等五位自然人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建研集团,证券代码:002398)自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2017年11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鉴于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需进一步协商和确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第三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企业主要从事与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公司停牌期间的工作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与各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工作进程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方案还需进一步协商和论证,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延期复牌的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涉及面较广、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及各相关方需就相关事项做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17年10月13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类型

  1    蔡永太                                     60,853,129    A股普通股

  2    福建隆顺祥投资有限公司                  34,612,246    A股普通股

  3    李晓斌                                     15,761,765    A股普通股

  4    黄明辉                                     15,277,621    A股普通股

  5    麻秀星                                      8,543,804    A股普通股

  6    李亨��                                      6,580,924    A股普通股

  7    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        4,307,589    A股普通股

        多策略轮动5号基金

  8    叶斌                                        4,066,130    A股普通股

  9    吕若洵                                      3,937,700    A股普通股

 10   林秀华                                      3,936,410    A股普通股

    2、截至2017年10月13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类型

  1    福建隆顺祥投资有限公司                  34,612,246    A股普通股

  2    蔡永太                                     15,213,283    A股普通股

  3    李亨��                                      6,580,924    A股普通股

  4    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        4,307,589    A股普通股

        多策略轮动5号基金

  5    吕若洵                                      3,937,700    A股普通股

  6    李晓斌                                      3,923,087    A股普通股

  7    林秀华                                      3,896,700    A股普通股

  8    黄明辉                                      3,808,410    A股普通股

  9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3,700,000    A股普通股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        2,904,289    A股普通股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12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14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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