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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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20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20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徐海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于玮先生、董事戴宝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久红先生及财务负责人张顺江先生《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延期履行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增持计划公告情况
2017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2017年5月16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增持人 职务 增持金额
徐海波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
于玮 董事兼副总经理 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戴宝锋 董事 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赵久红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张顺江 财务负责人 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资金来源:个人自筹资金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持承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二、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原因
1、因上述承诺人中徐海波、于玮、戴宝锋均在2017年3月减持了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为避免构成短线交易,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需在各自最后一次减持时间满六个月后方可实施增持计划。
2、由于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等窗口期限制以及公司于2017年7月12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至今,在此期间,承诺人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三、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基于上述原因,为继续履行原增持计划,承诺人承诺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3个
月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中增持方式、增持金额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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