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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丰电子:权益变动公告(更正公告)(2)  

摘要: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权益变动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3】),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更正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人为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洋森和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人应包含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陈洋森。

     2、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1505弄55号5幢1楼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13日

                                 第一节  释义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动人

季丰电子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11月13日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由55.2781%减

                           至49.3369%,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87.5234%减至

                           81.5834%的权益变动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至2017年11月13日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

 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                             季丰电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9304138

占公司总股比例                     55.27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1379股;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

                                         2017年11月13日

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协议转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季丰电子股票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止2017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93041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5.278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101,379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41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8,304,1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36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01379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

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81.5834%。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                     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众公司名称         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祖冲之路 1505

                                                                    弄55号5幢1

                                                                   楼

股票简称              季丰电子               股票代码         870641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祖冲之路 1505

                       限合伙)               住所              弄55号5幢1

                                                                   楼102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公众公司

东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304138股,持股比例:55.2781%;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1000000股,变动比例:5.9412%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830413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3369%;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1505弄55号5幢1楼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洋森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浙江省江山市市区永康里 31幢 3 单元

 305室

      股份变动性质:无变化

                                 第一节  释义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陈洋森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一致行动人

季丰电子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11月13日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由55.2781%减

                           至 49.3369%,季丰电子一致行动人上海季青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洋森合计持股比

                          例由 87.5234%减至 81.5834%的权益变动行

                          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至2017年11月13日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

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                             季丰电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9304138

占公司总股比例                     55.27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1379股;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

                                         2017年11月13日

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陈洋森

股份名称                             季丰电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5427362

占公司总股比例                     55.2781%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6840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70522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

                                         2017年11月13日

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无变化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季丰电子股票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止2017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公司9304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78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101,379股。

     信息披露义务1人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412%。

     信息披露义务人2所持股份无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公司股票8,304,1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36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01379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季丰电子一致行动人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陈洋森的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81.5834%。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众公司名称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  公众公司所在地祖冲之路 1505

                        限公司                                     弄55号5幢1

                                                                    楼

股票简称              季丰电子               股票代码         870641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祖冲之路 1505

                       限合伙)               住所              弄55号5幢1

                                                                   楼1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江山市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洋森                 住所              区永康里31幢3

                                                                   单元305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公众公司

东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9304138股,持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比例:55.2781%;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陈洋森持股数量:5427362股,持股比例:32.2453%

行股份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14731500,持股比例:87.523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动数量:1000000股,变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动比例:5.9412%,变动后持股数量:8304138股,变动后持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股比例:49.3369%;

比例                   陈洋森变动数量 0 股,变动比例:0%,变动后持股数量:

                       5427362股,持股比例:32.2453%。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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